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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十佳男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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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世事变幻如斯。

    尤其是娱乐圈,表现尤为突出。搏击其中的成员们,就像是冲浪,前一刻还在浪底兜转,左冲右突,不见天日,郁闷欲死,乍然间一阵好风,顺风顺水,飘然顿时登上浪峰,叱咤风云,不可一世,几乎忘了所出。

    又或者本在风浪巅峰,睥睨众生,不料一个失神,便会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巨掌大力拍下,防不胜防,重回谷底,或者卷入深深深海。

    一如大自然的优胜劣汰,残酷的无法可想。

    所以大家都力争上游,有人堕落到泥潭里,随波逐流;有人用尽浑身解数,不择手段;也有人成了变色龙,如黑白岩石,如绿叶婆娑,也会花红如火,千变万化,随遇而安,却未改本心。

    傅迷薇告别小助理,抱着白玫瑰去打车,人站在路边,接到卫斯闲的电话。

    一手抱玫瑰,一手抱手机,像是抱了对儿双胞胎,当初非要买大屏机,想要当平板用,结果发现用得最多的是相机,徒增接电话的难度。

    “喂?干吗?”

    那边卫斯闲笑声传来:“你干吗呢,那是什么破声儿?”

    傅迷薇把嘴里嗦着的一块儿糖压下,发出呼啦声响:“没干什么,等车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低头的功夫,一辆出租像漏网之鱼一样溜了过去。

    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出租车成为十分神秘的存在,司机就像是时尚界的大佬,拥有细腻而挑剔的眼神,无视路边多情的招手,如风般自由狂奔不回头。

    “啊啊,跑了一辆车。”傅迷薇遗憾地跺脚。

    “你这口吻像交警似的。”听得卫斯闲在那边又快活地笑了几声,然后,那辆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小破桑塔纳就停在了跟前。

    车门打开,卫斯闲探头:“快上车,穿这么点儿你也不怕冷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知道今儿降温呀。”傅迷薇矮身钻了进去,带上车门,加安全带。

    卫斯闲摸摸她的手,冰凉:“你怎么笨成这样儿,这块难打车,就不知道给我打个电话?多亏我二十四孝男友,机灵过人。快点往死里夸我!”

    傅迷薇探身,卫斯闲心有灵犀地一侧头,脸颊上接了个香吻。

    “这样行了吧?”

    “这只是一点儿利息。”卫斯闲拧眉,认真回答。

    “得了吧你,又不是我叫你来的,”傅迷薇咯咯笑,又问:“你怎么忽然跑来了,我也没告诉你我在这儿啊。”

    “以为跟你一样笨啊,”卫斯闲啧啧两声:“我给小朱打电话呀!”

    傅迷薇叹:“原来我身边有卧底了。”

    “四处撒网多加眼线,我很忙的……”卫斯闲随口说着,扫一眼放在她腿上的白玫瑰,“又是那个痴汉粉丝啊?”

    傅迷薇有个痴心不悔又长情的铁杆粉丝,卫斯闲是知道的,尤其是那次沙漠里的星星,也还是他先认出来那束花价格不菲……

    卫斯闲面儿上不在乎,心里却还是有些醋意。

    傅迷薇很爱这花,低头亲了口:“你说话怎么酸溜溜的,你又怎么知道人家是男的。”

    “痴汉不一定是说男的呀。”卫斯闲的酸度上升。

    傅迷薇气定神闲:“女的就更不可能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真希望那是个男的啊?”卫斯闲有些生气,横她一眼,“我跟你说,现在变态可多呢,小心那是个变态中的极品,忽然一天冒出来,把你绑了,囚禁起来,然后这样那样,那样又这样,七十二地煞,三十六天罡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今儿出门没吃药是吧?”

    卫斯闲哼了声:“别说我没提醒过你,咬人的狗不叫,这不声不响送了三年的花,加起来送花的钱都能买小半套房子了……必然是个变态跑不了!”

    傅迷薇不高兴,瞪向卫斯闲。

    她的粉丝是有,多数昙花一现,铁杆常驻的却很稀罕,似这样的“痴心情长剑”更是少,人家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”,容不得被卫斯闲如此诋毁。

    卫斯闲很知道什么叫得寸进尺,更懂何为见好就收,傅迷薇的底线他摸得一清二楚。

    当下变了口吻,笑道:“开个玩笑嘛,娘娘别生气,奴才给您赔不是了……”

    傅迷薇伸手,用力在他肩头上拧了把。

    的确是疼,但卫斯闲一脸坚毅,默默承受,把方向盘的手纹丝不动。

    到了地方,傅迷薇探头探脑:“不是说要去吃饭吗?”

    卫斯闲停好了车,很绅士地打开车门:“你怎么就惦记着吃饭,要换个女人跟你一样爱吃,这腰就得往三五尺上数了。”

    傅迷薇伸出长腿下车,高跟鞋敲击地面,扶着车门挺身站起,长腿,纤腰,顺势一撩微卷长发,回眸而笑,风情万种。

    卫斯闲看呆了,魂魄游荡在那双勾魂夺魄的眼睛里,忍不住回头看了看车,规划了一下某种运动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傅迷薇红唇轻启,仰天长啸:“老娘天生丽质,咋?”

    幻想的气球陡然被扎破。

    卫斯闲吸了口冷气,心凉凉地:“我现在知道蒙娜丽莎为什么能颠倒众生了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她不说话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你狗嘴吐不出象牙!”细细高跟准确地扎上卫斯闲的臀。

    卫斯闲嗷叫了声,捂着后面要害往前窜出一段距离:“我又不是玻璃,你小心点儿!”

    “我要开启你人生的新世界大门!”傅迷薇叫嚣。

    银都商厦,最繁华的商业地。每一块儿玻璃都闪烁着矜持的光,橱窗里的模特儿趾高气扬,仿佛在说:没钱滚。

    傅迷薇挽住卫斯闲胳膊,嘟起红唇撒娇:“来这儿干吗啊,东西死贵。”

    卫斯闲骄傲地一扭头:“有钱,任性!”

    这是个心照不宣的笑话,傅迷薇乐不可支。

    刚认识卫斯闲的时候,他还是个在科技城外历练的底层销售人员,赶上傅迷薇脑子抽风,想要买一台笔记本,老远就看到门口有个穿着粉红色衬衫的青年,身材挺拔,面孔漂亮,只可惜皱着眉头,一脸的世事艰辛。

    卫斯闲一抬头看见傅迷薇,本来光芒湮灭的眼中火花啪啪窜响。

    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,才导致一段孽缘就此开展。

    三年来,卫斯闲换了几份工作,如今也不过厮混到写字楼的小白领地位,每个月能领三四千块,勉强够租房加日用生活费。

    他常年开一辆半旧的二手桑塔纳,人也不修边幅,仗着底子好,脸耐看,穿什么都是模特效果。

    倒是傅迷薇,受够他整天穿同样的衣裳,三天两头用两人的定情信物——上网都要转半天的小破笔记本,去网站上搜寻男士服饰,赶上特价,就给他购置几件行头。

    时间一长,卫斯闲浑身上下,从里到外,从上到下,都是傅迷薇一手出资操办。

    傅迷薇常开玩笑说是养了个小白脸,卫斯闲也不恼,依旧乐观体贴,这也是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坚定的前因。

    卫斯闲不仅卖相好,脾气更好,一般这样的男孩儿就真的有吃软饭的潜质,要不然就浮夸,还有一类总觉得自己怀才不遇,前辈子是水仙。

    但卫斯闲是个奇葩,干着基层的活,赚着白菜的钱,却从来不急不躁,不抱怨,也不好高骛远,脚踏实地,总而言之,一个“稳”字。

    充满了踏实过日子的气质。

    就是这样的卫斯闲,有缺点,也有优点,一个淡定的矛盾体,把傅迷薇迷得无法自拔。

    卫斯闲看傅迷薇笑得嘴都歪了,就知道她在想什么,忍不住辩解:“这次我真的有钱,刚谈了个项目,老板开心,发了笔奖金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怎么不上交啊?”傅迷薇开始竖眼睛,摊出手掌心。

    卫斯闲在她的掌心上轻轻一挠,讨好地笑:“我保证,买了我想买的后,剩下的都上缴给领导。”

    “你到底想买什么啊?”傅迷薇倒是有点好奇了,阴险地揶揄,“你的奖金够不够在这儿买双袜子?”

    卫斯闲气愤:“你怎么总这么小看人呢,爷今天就让你知道马王爷三只眼。”

    傅迷薇只知道杨戬三只眼:“马王爷是谁,总听人提起他。”

    如果知道卫斯闲是想来买什么,傅迷薇定不会现身。

    卫斯闲拉着她,径直走到卖皮草的店,看着满目毛茸茸地,如误入屠宰场,傅迷薇直了眼。

    卫斯闲一脸陶醉,用读广告词的语气朗诵:“这——就是颠倒众生让天下女性为之疯狂的貂,我觉着这件很适合你。”

    傅迷薇的眼前自动飘出如此一行字: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。

    她转身就走,却被卫斯闲拦住:“我从来没给你买点好的,就这一次,刚才看你在外面儿脸都冻绿了,知道爷多心疼?求你了……”连哄带骗,仿佛是在求着别人出钱给他买东西。

    这样好的皮相,又是五好男友的举止,令店员倾倒,急忙上前介绍:“这是今年冬天新款,卖的可快了,美女您这身段儿穿上,肯定没得挑!”

    又对卫斯闲道:“先生您的女朋友身材真棒,是不是模特儿啊?”练就了的嘴皮子,又觉卫斯闲求着傅大小姐的样子乖乖地委实可怜,店员左右逢源,态度格外真切,浑然看不出是刻意奉承。

    卫斯闲在店员的奋力帮衬下,不失时机地把貂皮披在傅迷薇身上,只是这般往肩头一披,即刻发出略带夸张地啧啧:“这是谁啊,我都不认得了。”

    这会儿周围几个挑衣裳的女子也走过来,望着眼前艳光四射的美人儿,一个个目眩神迷,急叫店员也来一件同款试穿。

    傅迷薇本就生着一张招蜂引蝶的脸,加上无可挑剔的魔鬼身材,如今散散地披着这件牛衣,顿时气质与众不同,从简单地流落风尘升华成为兼职二奶,还是富商包养的那种。

    看看镜子里艳光四射的那副皮相,傅小姐也有些迷怔,若说不爱这样保暖又华贵的衣裳,的确违背女人的天性,人人都有点小虚荣不是……可真要接受,却又违背她的良心。

    终于咬牙切齿,血泪交加,痛将衣裳拂开,卫斯闲已经果断按住她的肩膀,豪气干云地叫:“买单!”

    忙的团团转的店员眉开眼笑地跑过来,手脚麻利开了单子,看着傅迷薇在旁边拧眉纠结,看着那桃花眼小蛮腰,忽然问:“先生,您的女朋友很眼熟……是不是哪个明星啊?”

    卫斯闲粲然一笑:“你怎么光觉得她眼熟,我就不眼熟吗?”

    店员睁大眼睛,看着眼前俊美的小哥儿,蓦地也有了几分眼熟,急忙搜索记忆:“对了,您……是不是最近那个很红的电视剧里……”

    卫斯闲故弄玄虚,“嘘”了声,接过卡跟单子,潇洒而去。

    不知名的小馆子,酸豆角鸡肉面,散发着腾腾热气,在袅袅白汽里,傅迷薇的眼神也越发迷离。

    “别梦依稀咒逝川,故园三十二年前。红旗卷起农奴戟,黑手高悬霸主鞭……”

    傅迷薇有这毛病,穷极无聊时候,就会想念些诗词歌赋,想到一句是一句。

    “娘娘,咱能不能不吟诗,”卫斯闲抄起筷子,差点喷笑:“好好说人话成嘛?”

    傅迷薇忧郁地看他:“卫总管,你有能耐买得起两万块的皮草,好歹有能耐去五星级酒店吃顿饭呀?怎么又跑来这犄角旮旯,吃八块钱一碗的鸡丝条?”

    卫斯闲听着这幽怨暗恨的口吻,自是了然:“行了行了,你是心疼钱呢,还是心疼那只貂呢?钱还会挣,那貂又不是你亲戚……”

    傅迷薇想要掐死他,看向袋子里油光水滑的大衣,心中一动:“好!那只此一次,下不为例。”

    “不为例不为例,”卫斯闲满口答应,“还得攒钱留着慢慢过日子呢,对吧媳妇儿?”

    后面这句话说的很和傅迷薇心意,“媳妇儿”三字,更是点睛,这才发金口说:“要还再犯,立刻推出去斩了。”

    “奴才遵命!”卫斯闲起身,吧唧在傅迷薇额头亲了口,那吹弹得破的眉心肌肤,即刻多了个似是而非的唇印。

    在傅迷薇发怒之前,卫斯闲先下手为强:“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,这首诗还有后面几句?”

    果然成功地转移了某人注意力,傅迷薇拿着筷子当当敲碗,大有荆轲易水临别之势:“为有牺牲多壮志,敢叫日月换新天。喜看稻菽千重浪,遍地英雄下夕烟!……吃饭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