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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八章 老家伙们太胆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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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金发白人一边把玩着小瓷刀,一边在周围不断地漫步和观察,不时甚至闭上眼睛,好像不是在用眼看,而是通过那柄小瓷刀在感应一般。

    他叫约翰.卡文迪许,来自斯洛伐克,这次到中国,就是为了郭天向而来。

    之前到孟塔米拉,只不过是路上听闻那“八臂巨人的群体幻象事件”,顺道过去查看一下。

    在遇见赵锋、王德安等人后,他就知道那里的事不是他能摻合的,必须离开了。

    至于他为什么能如此准确地找到这个地方,则是因为郭天向手中的那柄白色小瓷刀,或者确切地说,那白色小瓷刀里面的东西——在去年10月9日凌晨的时候,让远在斯洛伐克的他们知道了这个位置。

    那柄白色小瓷刀,就是几年前郭天向去欧洲时,在斯洛伐克,他们送给他的。

    在最开始得到小瓷刀反馈的时候,他们是欣喜的,因为从感应来看,他们以为郭天向“狩猎”成功了,那意味着郭天向本身血质的大幅提升。

    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不对,因为他们没办法再对郭天向手中白色小瓷刀里的物质进行感应了,而且之后郭天向也没有主动联系他们,完全和他们的预料不同。

    这只能说明,要么郭天向出事了,要么郭天向背叛了他们。

    其实说背叛也不太准确,因为从头到尾,他们也没有把郭天向当成过自己人,如果他发现了他们的真实目的,那么选择割离也是顺理成章。

    两种情况,都有存在的可能。

    不过对于神秘的东方国度中国,他们有着本能的畏惧,因为他们中的一些人有过不好的经历,留下过深刻的印象。

    所以不到万不得已,他们不愿意亲自踏足这片土地。

    但现在,几个月过去,他们已经到了“万不得已”的时候。

    约翰在这片空地周围徘徊了许久,虽然很确定郭天向那柄白色小瓷刀里的东西是在这被使用,也是在这彻底湮灭了联系,但时间已经过去太久,并没有能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。

    他发现了几个小零碎物件,但很明显都不是属于郭天向或是应该给予怀疑的人物,周边也没有很明显的挖掘填埋痕迹。

    在空地周围逗留了一个多小时后,约翰终于是有些不甘心地离开了。

    往回走的时候,他通过周围地形的观察,判断郭天向出现在这里,肯定不是偶然的路过,而是精心选择的结果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离市区不是很远,却又是一片不太为人注意,人流较少,也没有什么居民的地方。

    旁边有高尔夫球场和一座植物园,在白天还有一些游客和工作人员,到了晚上就没什么人了。

    特别是小瓷刀有“反应”的地方,在山脚立岩遮蔽下,只有另外一侧远处高速公路那边能看到——但没有灯光的情况下,在夜晚,那么远的距离,不会有人能看到这边发生了什么。

    是郭天向故意选择了这个地方,把“狩猎”的目标引过来动手?

    那么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?

    往回走的时候,约翰看到了一家老旧的杂货店,头上只有稀疏几根白发的老板拿着个袖珍收音机,眯着眼睛坐在门口听着。

    老板看到约翰走过来,笑着招呼道:“哦哈哟~,哎不对,是……好啊哟~!好啊哟啊,洋伙计,需要点啥?”

    约翰取下了墨镜,和老板对视,但一开口既不是英语也不是中文,而是一些听起来像在呢喃的无意义音节。

    杂货店老板听着这些无意义的音节,却是表情专注,还不时点头,似乎听懂了一般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,老板也开始用同样的音调呢喃。

    这样的交流持续了几分钟,约翰戴上墨镜离开了杂货店,而那老板则继续拿着收音机听戏,仿佛刚刚那交流从来也没有出现过一般,非常自然。

    约翰用他的方式从老板那里得到了一些信息,但可惜的是无用信息,老板的店铺一般都开到深夜,但他并不记得10月8日晚到10月9日凌晨,从他店铺门前经过的人里有没有符合郭天向描述的人,毕竟时间已经过去太久。

    这一路约翰又用同样的方式,询问了一下路边的店铺,特别是那些能有够拍到门口的监控摄像头的店。

    但遗憾的是,并没有哪家店还存有10月份的监控视频。

    约翰没有在柳城待太久,几个小时后就在路边找了辆出租车,前往另一座目标城市——羊城。

    其实如果他愿意,完全可以随便在路上拦辆豪车,轻易地“说服”司机载他去任何地方,但私家车的车主如果改变行驶计划,很容易引来朋友、家人或同事的问询,即便能够临时编出理由,也容易带来附加的麻烦,节外生枝,还是营运车辆比较方便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不坐动车或者飞机?

    因为约翰是非法入境,并没有合规合法的身份证明,包括之前在缅国,他同样是通过非法渠道进入。

    甚至在斯洛伐克,他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合法身份。

    只不过在其他地方,他随便搞个假证件就能应付,必要的时候直接用他的能力也能很简单地糊弄过去,有没有证件,有没有身份毫不重要。

    但在中国,全面实名制、各种联网、到处都是摄像头的情况下,他要蹭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却会有很多隐患,这也是他来之前,被反复交代的。

    如果郭天向还能联系上的话,倒是会方便很多。

    在抵达羊城后,约翰直接去了郭天向所在诊所的大楼。

    其实郭天向并没有把他在羊城的具体地址告诉他们,但他那柄小瓷刀里面的物质,在使用时,或者每隔一段时间,都能够施放一些可供同类物质感知的印记,记录下所在的位置。在一定范围内,约翰只需要通过他手中另一柄小瓷刀里相同的物质,就可以找到这来。

    找到楼里的管理员,约翰很容易就让对方说出了郭天向诊所所在的楼层,并且带着钥匙帮他打开。

    诊所所在的整层楼都是郭天向买下的,所以即便他失踪了,这边也只是把门关起,并没有被清理。

    约翰还从物管的人口中得知,警方正在调查郭天向,年前的时候,楼里楼外都有警方的便衣在盯着,这个月倒是没再见着,似乎已经撤走了。

    这点倒是让约翰有点意外,开始怀疑郭天向的“失联”是不是被官方逮走了。

    但他很快就排除了这一猜测,因为如果真是这样,羊城警方的人就没必要盯着这里了,很显然警方也在找郭天向。

    从进入中国以来,约翰就十分注意周围的环境,很小心有没有被人盯上,对于摄像头之类也是能避则避。

    他基本上确定,这一路过来,并没有被人跟踪。

    所以听到物管说警方的人这个月没再见着,他也是微松了口气,开始自己在诊所里搜寻能够帮助他判断郭天向去向的线索。

    不过约翰.卡文迪许毕竟不是某个光头,没有办法直接超出视觉层面观察周围环境,没办法直接感知到所有电子设备。

    所以他自然没有发现,在郭天向的诊所中,有几个十分隐秘的、巧妙融合在装饰墙板、天花板、灯具中的微型摄像头正在工作。

    他对声音、气味等感官信息的感知范围和计算能力也相当有限,不知道就在他走进大楼,跟物管交流的时候,大楼外不远处路边停着一辆印着“跑得特别快快递公司”标识的厢式货车内,一个年轻人已经注意到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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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哎哎,有情况!有情况!有人进郭天向的诊所了!”厢式货车内,盯着监控屏的年轻人把耳机摘下,使劲推了推旁边在打瞌睡的同伴。

    “什么人?警方的便衣吗?”从半躺着的座椅上醒来的同伴揉了揉眼问道,并没怎么当回事。

    他们监控郭天向的诊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一直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。之前还能观察到同样在进行监控、蹲守的警方便衣,这一个多月却是连警方的人都看不见了,他们都在猜测着“良先生”准备什么时候让他们也撤走。

    “当然不是!”盯着监控屏的年轻人一边说一边在控制台上进行操作。

    “你确定?”

    “废话!那是个外国佬!”

    那同伴一听这话,也立马精神了,从座位上坐直身体,通过监控屏看到那金发外国人在检查郭天向诊所里的各种东西,马上说道:“快快,通知‘良先生’,咱们终于他妈的有发现了!终于可以换地方了!妈的,再待下去,我痔疮都要发作了!”

    “我已经把监控视频发给‘良先生’了。”监控屏前的年轻人也有些兴奋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外国佬是什么来头,不会只是从国外来找郭天向看病的吧?”

    “这外国佬很不对劲,刚刚他和大楼的那个物管说话的时候就非常奇怪,可惜那边没有收音设备,听不到他们说什么,但那物管的做派和他平常不一样,不知道是不是被威胁了。”

    很快,“良先生”独特声音的回复就来了:“不作接触,保持3级监视。”

    这指令一下让车内两名摩拳擦掌的年轻人泄了气,不作接触的意思很好理解,就是不与目标进行任何方式的接触,而3级监视,则是在对方视线之外进行监视,并保持足够距离。

    这个意思,基本上就是让他们不做任何反应,只是在原地进行视频监控了。

    至于外国佬离开之后他们要不要跟上,就要等进一步的指示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约翰在郭天向的诊所里想要找的线索,自然是和警方找的东西不一样,他更多的是从“血族”及“血族相关衍生元素”方面着手,想要找到郭天向之前去柳城的目的,造成他失踪的原因。

    他很清楚,郭天向在去年七月份的时候,就已经进入了到了阶段性的极限嗜血状态中,普通的饮血已经只能对嗜血冲动进行短暂缓解,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普通血液能带来的满足感将越来越小。

    七月的时候,郭天向就已经通过特殊的渠道向他们求助,当时他们给出的建议,是在今年一月之前尽量找到能够符合饮血要求的“血族”或“血兽”,对其进行“净化吸收”。

    如果到了一月还找不到的话,就到斯洛伐克来找他们,他们会用秘法帮他度过这个阶段性的关卡。

    所以他知道,那时候能让郭天向跑到柳城去,还使用了那把小瓷刀里物质的原因,绝对是有符合他饮血要求的其他“血族”、“血兽”的出现。

    但在郭天向的诊所里搜寻了近一个小时,约翰依然是一无所获,只能是空手离开,前往下一个根据小瓷刀感应到的位置。

    在离开大楼,走出那条街道的时候,约翰注意到一辆原本停在大楼对面的厢式货车也开了出来,不过那辆货车驶出街道后就直接开到了他的前面去,很快消失在前方路口,所以他也没有太在意——在到达羊城后,他在街上没少看到这种统一型号、统一制式的厢式货车,从车上的英文字母可以知道这是快递公司的车。

    一直到了半夜一点多,又去探了几个郭天向待过很长时间的地方后,约翰依然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收获,这让他有些烦躁,他预感到这次的中国之行,很可能要空手而归了。

    不过与此同时,他也有一丝丝的庆幸,如果郭天向真的是在进行“狩猎”的时候被反杀的话,那么就算找到那个“凶手”,说不定他也不是对手,甚至可能反过来成为猎物。

    而若是郭天向通过阶段性的饮血,获得了某种质的提升,意识到了之前在斯洛伐克他们对他做的事,对他的说辞是在利用和欺骗他,那恐怕也不会乖乖跟他回斯洛伐克,少不得是一场惨斗。

    虽然找到郭天向或其他“血族”带回斯洛伐克,获益最大的是他,但风险最大的也是他。反正现在顶不住、快要完蛋的是那几个老家伙又不是他,他已经尽力了,找不到也没办法。

    走在羊城夜间街道上的约翰,有些吃惊于这个时间段街上还有这么多人,各种吃夜宵的地方,那些夜店,也都还在营业中。

    他也开始放松下来,去找了间看起来比较安静的酒吧,准备喝一杯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在转化成“血族”之后无法进行正常的饮食,但从很久之前,就有人找到了一种让他们能够正常饮酒的方法,并传承了下来,只不过能饮的酒种类只限于红酒,因为最开始那人钟爱红酒。

    郭天向之前去斯洛伐克的时候,也从他们这里学过那种方法,只是不知道成功了没有。

    酒吧中,约翰喝了一口红酒,眉头微皱,这味道和他想的有点差距。

    于是他叫来酒保,说了几句话,后者愣了一下,重新打开了一瓶酒。

    这次约翰稍微满意了一点,微抿了一口后,他把目光投向酒吧里那些年轻的女孩,舔了舔嘴唇,想着是不是在这里找个女伴,或者可以在离开之前,进行一次饮血?他还没有尝过这边本土女孩的血液,不知道和欧洲那些亚裔少女的血液有没有区别?

    进入中国后,一直都比较顺利的约翰,开始慢慢地放下了最开始的戒备、警惕和紧张,觉得几个老家伙之前说的太夸张了,根本没必要那么担心。中国实在太大了,以他们的能力特性,混在人群中,只要不造成什么大动静,根本不会引来什么关注。就像在欧洲的时候,他们一样可以轻松地在伦敦、巴黎、罗马自由来去,只要保持足够的低调和隐秘就行。

    他甚至有些懊恼,觉得如果老家伙们在察觉到小瓷刀内物质的异样反馈时,第一时间就派他来中国的话,找到郭天向的踪迹或者造成郭天向失踪的人,几率肯定会大得多。

    而且老家伙们如果不那么胆小,多派一个人跟他一起来,他的把握和安全性也会大上不少。

    他们的能力,天生就适合在人多的地方混迹,适合在大城市里潜藏,而中国又是一个人口这么多、城市化程度这么高的地方,其实是他们发挥能力的最佳场所。

    这么想着的时候,一个看着很对他胃口的高挑女郎走进酒吧,在他不远处的吧台坐下来,还有一名长得颇为英俊的男伴陪伴。

    约翰嘴角微翘,端着酒杯向那边走去。

    但刚一起身,他便眉头微皱,因为一个穿着黑色西装、虎背熊腰、宽阔的脸盘上布满蚯蚓爬般伤疤的男子走到了他的身边,伸手挡住了他的去路。

    “您好,打扰一下,能跟您到外面说几句话吗?”西装壮汉的语气看似礼貌实则强硬。

    约翰的眉头皱得更深了,他知道这西装壮汉不是酒吧的安保人员——刚一进来的时候,他就把酒吧里的人员情况都观察好了,这个壮汉是刚刚走进酒吧,直接就往这边走过来的,进这酒吧,就是冲着他来。

    约翰抬眼和他对视,没有回他的话,而是用一种很诡异的音调说出了几个音节。

    西装壮汉表情一怔,身体肌肉放松下来,点了点头,也张开嘴准备说什么。

    但刚一张嘴,壮汉的身体忽然猛地一抖,像是触电了一般,发出一声惨叫,引来酒吧周围人的侧目。

    约翰也是一愣,旋即意识到什么,也不管瘫坐在地的壮汉,快步往酒吧外走去。

    等到约翰离开了酒吧,那满脸伤疤的西装壮汉才回过神来,晃了晃脑袋,从地上爬起,由兜里拿出备用的耳机换上,然后马上听到了一个沙哑低沉似有金属摩擦的声音响起:

    “老谢,到车上等我。”

    老谢没有说话,直接在酒吧里迷惑的客人和闻声赶过来的安保的注视下,面无表情地走了出去。

    几名酒吧的安保虽然也不会比他小多少,但站在他面前,却莫名地就觉得气势低了一层,不敢出声阻拦、询问,下意识向旁边让开,目送他走出酒吧。

    出了酒吧,老谢上了停车场内一辆十分宽大的黑色GMC改装房车,坐到驾驶室里等待进一步的指示。

    他知道自己刚刚在酒吧里着了那个金发白人的道,不过这本就是有预期的,所以他也没有懊恼或后怕。

    他同样也没有去注意那个金发白人的去向,他并不在意,因为他知道那个白人不管往哪跑,不管有什么能力,都不可能跑得掉。

    因为在对付那个白人的,是“良先生”。